第一条 为了贯彻教育部“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开拓创新”的成人高等教育办学方针,努力培养合格的成人高等教育专门人才,努力建设更多更好的成人高等教育校外函授站(点),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是经过学校批准和经过重庆市教委清理并重新登记且在媒体上公布的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含自考)的校外函授站(点)以及该站(点)的教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重庆工商大学bat365在线平台决定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时间在每年的继续教育工作会议上。
第四条 表彰的类别有:“先进集体”1-3个、“招生管理先进集体”、“教学管理先进集体”、“财务管理先进集体”各1个以及“先进个人”若干。
第五条 评选表彰工作以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的正式文件和学校bat365在线平台与所属各函授站签订的协议或规范管理责任书以及本办法等文件为依据,按《重庆工商大学bat365在线平台校外函授站(点)考评指标体系》进行。
第六条 “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在“招生管理”、“教学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均做出显著成绩的函授站(点)才能申报“先进集体”。
(二)“招生管理”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是:各函授站(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成人高等教育(含自考)当年的招生政策,招生广告必须报经bat365在线平台或学校自考办初审,如上媒体应经重庆工商大学分管领导批准。应符合国家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不准在招生过程中乱许诺、乱收费,上报的各种招生信息资料应做到准确、及时,当年招生过程中,无举报、无投诉。
(三)“教学管理”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是:各函授站(点)必须严格执行重庆工商大学bat365在线平台制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按规定的课程和课时组织教学和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各函授站(点)的任课教师必须由重庆工商大学bat365在线平台颁发“聘书”;各函授站(点)应加强各专业毕业生的实践性环节的教学组织、管理和考核,保质保量完成实践性环节的考核任务。各函授站(点)必须加强考试环节的组织管理,严格考纪考风,培育优良学风,主城区各函授站(点)每学期考试试卷必须报送成教学院(或学校自考办)统一审批,统一制卷;加强学生成绩管理,每学期末必须上报成教学院(或学校自考办)一次。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各专业实行“统考”制度,贯彻“教考分离”原则。
(四)“财务管理”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是:各函授站(点)对每个专业、每个年终、每个学生必须按照上级要求以及办学协议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并于每年4月30日前上交重庆工商大学bat365在线平台,每年招生开始前一周清算。否则,不予办理毕业证书,也不能评选先进集体。各函授站(点)同时按每年每个专业、每个年级、每年学生、每年交费情况编制缴费名单(一式二份),附署公章,上交bat365在线平台成教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上交bat365在线平台综合办公室,以备办证。各函授站(点)对学生收费必须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和办学协议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函授站(点)对录取的每个新生必须按重庆市物价局和重庆市招办的规定收取录取费,每个学生承担30元,各函授站承担30元,全部上交市招办。收费无举报、无投诉。
(五)各校外函授站(点)的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是: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做出突出业绩者,每年每个函授站(点)评选“先进个人”1-2名。
第七条 每年重庆工商大学继续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前一个月,各函授站(点)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向bat365在线平台(或学校自考办)申报,bat365在线平台(或学校自考办)根据各函授站(点)的申报材料,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考查,依据本办法的考评办法(附后),进行初步评定,然后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在重庆工商大学继续教育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第八条 bat365在线平台在每年的重庆工商大学成人教育工作会议上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发奖牌或荣誉证书。每年增加的招生指标主要用于被评为“先进集体”的站(点)。考评“不合格”的的站(点)当年给予黄牌警告;考评连续两年“不合格”的站(点)将终止其与我校的办学协议。
第九条根据各函授站(点)申报的材料,按考评指标体系的规定得出考评结果:考评总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站(点);考评总分为60分-85分的为“良好”站(点);考评总分为85分以上的为“优秀”站(点)。
第十条本办法由重庆工商大学bat365在线平台(或学校自考办)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从2008年3月1日起试行。
附件一:重庆工商大学bat365在线平台校外函授站(点)考评指标体系
附件二:重庆工商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校外助学点考评指标体系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一日